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加快推进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实现到2020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产品丰富、有效供给的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17〕13号)相衔接,科学规划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空间布局。鼓励各地依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势和资金、科研、人才等优势,打造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在智能制造、智能辅具研发、康复机器人、增材制造等项目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增强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卫生计生委)实施引进来战略,聚焦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生产机构。聚焦补齐技术短板、缩小技术和产品代差,推动建立产业引导基金,鼓励通过入股、买断、市场换技术等形式,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动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迈向中高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利用现有企业进行转型、整合、设立协作创新联盟和协作发展基金,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开发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通过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支持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发展,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道路。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大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全产业链整合优化,重点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促进生产要素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推进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型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优化生产服务系统。重点围绕市场营销和品牌服务,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民政厅) 二、扩大市场有效供给。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创新和配置服务深度融合,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适应消费需求升级,打造江西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江西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知名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加快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公办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改革转型,有条件的生产型单位转制为企业。大力发展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康养服务机构,逐步构建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枢纽,以乡镇和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中心为支撑,以社会化康养服务机构为补充,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提高康复辅助器具有效供给。将孤儿、困难失能老人和残疾人的康复辅助器具公益项目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政府公益项目在推进产业发展、完善服务体系、保障民生等方面作用。(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残联)将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作为优先发展领域,推动“医工结合”。支持人工智能、脑机接口、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中的集成应用,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残联) 三、提升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重点推进骨科、眼科、耳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整合利用相关资源,建立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产品目录和配置指引,促进供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残联)实施一批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项目,优先保障孤残儿童、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关注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提供支持,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为残疾人脱贫发挥积极作用。开展辅助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等社区服务,就近就便满足残疾人短期及应急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以上。拓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生产,将康复辅助器具纳入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康复辅助器具设备。(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残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四、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法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衔接办法。推广《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保障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社会保险、司法鉴定、社会福利及支付制度等落实。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人社厅)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江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江西”网站作用,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在行业标准制定、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省知识产权局)加快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制修订和推广使用,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国际合作,积极采用适合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国际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推动我省优势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地方和国家标准。建立标准分类实施和监督机制。培育一批康复辅助器具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国产康复辅助器具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完善《江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目录、最低使用年限和最高限额标准。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牵头单位:省人社厅,配合单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保监局、江西银监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六、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同发改、工信、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及残联组织,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司法、人社、商务、人行、海关、税务、工商、质监、银监、证监、保监、统计、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责任单位:省民政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创新试点。(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牵头单位:省统计局,配合单位:省民政厅) 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的督促落实,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2017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